来自宋学文的唯一笔记
用剩余索取权去激励难以监督的员工
用剩余索取权去激励难以监督的员工

用剩余索取权去激励难以监督的员工

有一个办法能够很好地解决问题,那就是通过固定收入和剩余索取权的区分来支付报酬。
每当这个企业生产出的产品卖了8元钱,这8元钱先支付外面那个工人——那个提供的劳动力很容易被监督、衡量、计算的工人——的工资,赚了8元钱后先分给他5元钱。
外面这个工人的工资,是按照他的投入来计算的。为什么?因为他的投入容易观察、容易衡量、容易被监督。赚来的8元钱,付完这5元钱的固定工资以后,剩下的给黑屋子里的人。在黑屋子里工作的人,被经济学家称为“剩余索取者”(residual claimant)。
剩余索取者的收入不根据他们的投入来计算,而根据企业产出——剩余的利润——来计算。企业剩下多少他们拿多少,他们越努力企业剩下的就越多,他们得到的就越多。因此不需要再有人监督他们的工作,监督他们到底卖不卖力。他们自己监督自己。
企业中有很多管理工作,都属于这种在黑屋子里工作的性质。一位企业经理,一上班就把自己关在办公室里,百叶窗一拉,在里面干什么谁都不知道。
他给别人打电话,别人是客户还是朋友?中午约人吃饭,是在发展个人友谊还是发展公司关系?到了周末还到北大上EMBA(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班,这到底是为了提高自己的人力资本,还是对企业的发展有贡献?谁说得清楚?永远不可能有明确的衡量标准。
怎么办?我们让这种人拿企业剩下的利润,让他们自己监督自己。因此在企业里,对这种工作业绩很难用固定的方法来衡量的人,最好的办法是让他们当自己的老板,让他们成为剩余索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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