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宋学文的唯一笔记
奋斗者的996,工作者的劳动法
奋斗者的996,工作者的劳动法

奋斗者的996,工作者的劳动法

什么叫996呢?就是早上9点上班,晚上9点下班,一周工作六天。中枪的企业很多,基本上互联网企业都逃不脱。

首先要承认,996是违反《劳动法》的,这也是为什么宣布要实行996工作制度是一件违法行为的关键。其次也要承认,996是普遍的,只是大家心照不宣。一方面企业给予足够的福利包括薪资、一日三餐甚至四餐,来回班车等等,一方面采用了弹性工作的制度,实现了表面上的合法。所以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实行996但没有给予相应薪资和福利补偿的企业确实是耍流氓。

但这件事情到底好不好呢?

之前在群里看到有人说过一句话,打工的没人希望自己事情多而钱少吧。说实话看到这句话我还有点生气,觉得这个人好消极啊,用自己的心态去衡量其他人。我又想起我一个同学,之前年轻的我就比较喜欢讨论赚钱的事情和新鲜的机会,他就总会说,讨论这些有什么意义呢?我们又不赚钱,还不如好好找人打牌开心呢。后来的结果的是,我变得有钱,而他依旧开心。到底谁对谁错呢?

其实大家都对,问题只是在于,大家不是一种人。而最根本的问题并不是996,而是让不同的人在做同样的工作。一种人被迫向另一种人看齐,企业要禁止的不应该是996,而是要做一个薪资和待遇的划分,愿意996的是一个标准,朝九晚五的是一个标准,问题自然迎刃而解。你不想996的工作,却想拿996的薪资,显然也是不对的。

我工作的时候,并没有什么强制的加班要求,我大概都是部门最后一个走的,基本晚上10点以后才能到家,包括结婚之后。而我工作几年除了婚假之外,没有请过一天假,最后离职的时候,补了近一个月的钱。然后我还写过一篇文章,收录在我的《格局逆袭1》里,题目是《每天晚睡四个小时,你就什么都有了》。这句话的意思是,我10点钟下班回家后,还要写稿子大约到凌晨两点钟来写我的自媒体稿件。这句话的源头来自于我前前老板的一句话,我2012年的时候就发过微博,而且真是按他说的做了,也确实实现了。

其实我睡的也不止四小时,早上两点睡,八点起,也有六小时了。而我写这篇文章的时间是凌晨的3:20,而我起床的时间依旧是早上十点。从我专职做自媒体以来,每年都保持着超过七百篇的原创,而了解我的人其实也都知道,在写作方面,我其实也完全没有什么天赋可言,文章顶多可以算得上是文笔通顺,基本也就是大量写作练习出来的。而我写的东西有些人觉得深刻或者睿智或者一针见血,无非也是长时间醒着做事和思考的结果。而今年我去巴黎枫丹白露宫的时候,听到导游说,拿破仑一天只睡三小时,你看再少睡一个小时就可以做皇帝了。

最终你会发现,成功者如果有什么共同点,那就是精力旺盛,我的前老板一般也都是早上三四点睡觉,七点钟就开始看书,八点钟就分享心得给高管了,四个助理轮流陪他一个人,一个人是肯定盯不下来的。你说我能不能朝九晚五获得成功啊,我觉得要么你天纵奇才,要么你爹天纵奇才,除此之外,绝无可能。所以我更愿意说,这是奋斗者的996,工作者的《劳动法》。记得新浪新闻的一位主编分享为什么当年新浪做新闻能做到第一的时候,说了一句话,“就是别人睡着的时候,你醒着。”

当然,不是每个人都要追求成功,也有人追求快乐,比如有句话说,平庸的孩子是上帝给父母的礼物,因为有才华的都在外地甚至外国,平庸的往往会回家选择在父母身边工作,反而更能享受天伦之乐。这个观点我赞同,只是并非我的选择。而对于996的公司来说,需要做的大概就是给这些工作者一个不加班的选择。让两种不同的生物能够分开,以免相互影响,大家都不开心。

付出辛苦的人大多有收获,没太有才华只是努力的几个小伙伴,30岁前基本都实现了年薪40万以上,这在互联网公司,是一个只靠努力,基本才智都能实现的目标。而像华为这样的公司,我认识的小伙伴30出头年终奖都拿到了百万以上,这样的公司,我也愿意去奋斗啊,因为有回报,有价值,有伟大的事业,也有自身的成就。至少我更怕的是碌碌无为的早睡早起,至于猝死什么的,其实并不在考虑的范围之内。你早睡早起就能长命百岁了么?

一味的要求加班不对,一味的反对996也欠妥,前者有些强人所难,后者则缔造了中国的脊梁企业。我们更多的还是需要把人和人分开,让奋斗的人去奋斗,让上班的人去上班,每个人都能找到自己的精神归宿,获得自己应得的收获,享受自己应有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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